截至2026年6月30日,泰格第六大股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,医药
叶小平、实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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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今日公布关于对叶小平、警示基金基金基金曹晓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兴全监督管理措施 ,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7号)第十三条第三款相关规定 。
根据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7号)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,曹晓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。迟至2026年5月12日披露相关情况,曹晓春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泰格医药”,泰格医药的第四大股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(LOF) 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。
